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及归档材料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7日 08:45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依据《毕业设计(论文)及归档材料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校教字[2026]2号),拟组织开展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及归档材料质量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第二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质量评价。

学院自评:

第一阶段:2026年5月26日-31日(第13教学周)。

第二阶段:2026年6月8日-21日(第15—16教学周)。

学校抽查评价:

第一阶段:2026年6月1日-7日(第14教学周)。

第二阶段:2026年6月22日-28日(第17教学周)。

二、组织安排

采取“校-院”两级联动工作机制。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研办主任、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的评价工作组。

学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共同组成的校级评价工作组。校内评价工作组成员原则上须具备 5 年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经验,且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评价内容

(一)二级学院自评内容

各二级学院需开展全面自评工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重点对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评价。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质量评价,重点对过程性材料的规范性、材料的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应评价标准参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表》(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质量评价表》(附件2)。

(二)学校抽查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

学校抽查评价,按各专业2026届毕业生数的 3%抽取,其中AI智评综合等级为D的毕业设计(论文)全覆盖抽取。

1.第一阶段:依托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对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电子版)的正文质量进行抽查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对评价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

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由2名专家评价,若有1名专家给出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再送1名专家复评。若复评结果仍为“不合格”,则该毕业设计(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

2.第二阶段:对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质量进行抽查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的主体责任,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反馈、见成效的自评工作,促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质量持续提升。

(二)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闭环管理。对自评、抽评中发现的问题,属二级学院职责范围内的,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协调沟通的问题,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统一梳理汇总,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整改。

(三)二级学院要对自评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总结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请于2026年7月3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OA办公系统内部邮件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杨志云老师。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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