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8:06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依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校教字〔2024〕11号),拟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教学单位自查阶段:2026年6月15日—18日(第16教学周)。

学校抽查阶段:2026年6月22日—26日(第17教学周)。

二、组织安排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部)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研办主任、教学秘书组成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自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学校成立由教学质量管理处(校级教学督导)、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成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学校抽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期中教学检查发现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二)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依托超星学习通平台,检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计划完成情况;针对教学质量管理处反馈的校级教学督导听课评价等级为“中等及以下”课堂的督促引导情况。

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总结(需重点体现检查问题清单、反馈、整改措施与落实成效);不提倡教学单位将检查表一一打印作为过程性材料。

(三)教研活动情况

包括期中教学检查发现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教研活动计划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教研活动主题是否一致、教研活动签到表、会议纪要、活动照片等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四、检查方式

(一)教学单位自查

检查工作以教学单位全面自查为主。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制定相应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有方案、有反馈、有整改、有落实”的闭环管理要求。

(二)学校检查
   通过抽查教师教学资料和教学单位相应资料、依托超星评教平台调阅数据的方式,开展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教学质量保障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特色、有反馈、见成效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2.强化检查结果的反馈与改进闭环管理。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属教学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协调沟通的问题,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统一梳理汇总、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改进。

3.各教学单位要对检查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全面总结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于2026年6月24日前,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通过OA办公系统内部邮件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齐存霞老师。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6年6月12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及归档材料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冀ICP备14011511号

技术支持: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管理员邮箱: webmaster@hebue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