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6〕1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师评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学主体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自有专任教师。
二、评学对象
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所教授的学生。
三、评学方式
教师评学采用超星学习通客户端线上评价模式。《教师评学评价表》将通过超星学习通平台统一在线发放。参评教师需登录超星学习通客户端,认真填写评价内容并提交。
四、评学时间
2026年4月20日8:00—2026年4月24日24:00。请参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
五、操作步骤
1.打开超星学习通客户端,进入首页后,选择下拉菜单中的“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登陆后,点击“评价问卷”,即可查看并填写本次教师评学问卷。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