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命题与归档材料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1日 16:4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依据《课程考核命题与归档材料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校教字[2026]3号),拟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命题与归档材料质量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3月16日-20日。

二、组织安排

采取“校-院(部)”两级联动工作机制。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部)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研办主任、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的院(部)评价工作组。

学校成立由教学质量管理处(校级教学督导)、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成的校级评价工作组。

三、评价内容

(一)教学单位自评内容

各教学单位需开展全面自评工作。鉴于《课程考核命题与归档材料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文件发布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已完成,本次课程考核命题质量自评重点对“命题规范性”开展评价。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质量自评,重点评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准确性。

(二)学校抽查评价内容

校级检查工作组抽取各教学单位30%的自有教师(含自有专任教师、行政教辅兼课教师、辅导员兼课教师)及全部外聘教师,对其任教的课程,随机抽取1个教学班,进行课程考核命题及归档材料质量评价。

课程考核命题质量评价,重点评价课程考核命题的规范性,包括格式、评价标准、命题审核程序等。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质量评价,重点评价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的主体责任,对课程考核命题与归档材料质量,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反馈、见成效的自评工作,促进课程考核环节质量持续提升。

(二)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闭环管理。对自评、抽评中发现的问题,属教学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协调沟通的问题,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统一梳理汇总,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整改。

(三)教学单位要对自评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总结课程考核命题与归档材料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课程考核归档质量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OA系统内部邮件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杨志云老师。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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