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1日 16:42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依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校教字[2024]11号),拟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教学单位自查及校领导深入课堂听课阶段:2026年3月2日—6日。

学校检查阶段:2026年3月9日—13日。

二、组织安排

采取“校-院(部)”两级联动工作机制。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院(部)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研办主任、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的院(部)检查工作组。

学校成立由教学质量管理处(校级教学督导)、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成的校级检查工作组。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检查

重点检查教师到岗履职情况;学生到课率及课堂学习状态;教室教学设备运行状况、环境卫生等。

(二)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检查课程教学大纲(重点检查课程目标的描述是否遵循OBE理念,前后内容是否自洽)、教学日历(重点检查授课内容尤其是实验实训安排是否与教学大纲一致)、学生名册、教材、教案等。其中,教案须覆盖至少前3个教学周的教学内容,且需体现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体现AI赋能教学)、教学过程设计等核心要素。

(三)教学活动计划制定情况

重点检查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主题需体现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产教融合等相关研讨)、二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实习实训工作安排及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教学单位自查

检查工作以教学单位全面自查为主。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做到“有方案、有反馈、有整改、有落实”的闭环管理要求。

(二)学校检查

开展校领导深入课堂听课活动;校级检查工作组通过随堂听课、抽查教师教学文件和资料的方式,开展期初教学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与教学实际,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特色、有反馈、见成效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确保新学期的教学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启动,并为全学期的教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检查结果的反馈与整改闭环管理。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属教学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协调沟通的问题,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统一梳理汇总,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整改。

(三)各教学单位要对检查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全面总结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请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通过OA系统内部邮件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齐存霞老师。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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