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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10:21:19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含)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我校现启动“2024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的遴选工作。(详见附件一)。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二)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该项目申报时间为91-10日,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候选人,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信息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一)的相关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我校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910日,请被推荐人于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处(行政楼408),逾期将不予受理。我处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教育厅的要求统一为申请人办理推荐公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厅审核。

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1份(见附件)。

2.单位推荐意见1份,并将word文档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到国际交流处international@hebuet.edu.cn

(注:单位推荐意见需要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领导签字后,盖单位公章)。

3.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2份(注:不需要装订,用燕尾夹夹好即可)。

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国际交流

联系人:黄鹤来0311-89162039

 址:行政楼408


附件一:关于启动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的遴选通知

附件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








初审:黄鹤来

复审:王莹

终审: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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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附件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校内审批表 .doc     (已下载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