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2018至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


河北省教育厅: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步,首先组织相关机关处室、各二级学院再次认真学习了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依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河工校字[2018]36号),成立了以学校党委书记赵小英、校长吴满财为组长,监事长魏洪芝为副组长,副校长辛彦怀、宋伟、校长助理刘喜贵为组员的评审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学生处许庆斌处长为主任,教务处、财务处、督导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主管副院长、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校评审委员会,并下设校评优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各二级学院也成立了相应的评审组织机构。

  第二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和校评审委员会全体相关人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我校评审办法,对评定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布置,明确了评定条件、标准、范围、对象和申请程序。

  第三步,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会议精神,及时布置落实,迅速组织各班召开了主题班会,深刻领悟相关精神,同时传达学习了学校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条件、范围和对象,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统一制定的申请条件,认真组织评审。

  第四步,校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各二级学院召开座谈会,了解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公布了学校评优投诉举报电话。

  第五步,各二级学院、班级两级按规定组织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并对候选人的结果进行公示,各二级学院将评选结果及候选人申请材料在本学院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学校评优评审委员会。校评优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由校评优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再组织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查,校评优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各学院负责人从包括成绩、综合测评排名、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情况对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评审委员会投票选出刘欣欣等407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在学校各教学楼校务公开栏、学生宿舍楼、食堂等学校显著位置及学校官网进行集中公示五天(10月18日至10月24日),广泛征求校内师生对评选工作的意见,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第六步,公示无异议,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这407名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认定了刘欣欣等407名候选人完全符合我校2018至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条件,可以上报,按照要求将推荐材料上报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贷款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5日